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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规划与管理办法
日期:2012-10-16   浏览量:63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推动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规范教学团队的选拔与建设工作,提高我院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学校拟建设15个校级、4-6个省级教学团队,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示范性作用,加快教学内容、方法改革与优质教学资源开发进程,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工作

  积极研究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将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理念融入专业发展规划和课程改革的设计之中;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分析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和更新变化,并及时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教学改革,教、学、做相结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养成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

  2、教育教学研究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3、课程建设

  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等。编写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能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类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课件、案例、实习实训项目、教学指导、习题库、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精品(规划)教材等。

  4、师资队伍

  重视“双师”队伍建设,能够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积极参与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及时跟进一线用人部门对本专业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能力需求,切实履行制度要求,帮助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相应企业进行生产实践;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素质养成,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三、建设要求

1、教学团队组成及结构要求

   教学团队主要由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兼职教师组成,其中专任教师须占60%以上。教学团队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以专业为依托,以教研室、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和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职称、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规模适度,鼓励创建跨院系的教学团队。

2、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企业高工;

(2)从事本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4)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专业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5)每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且不能同时参与其他教学团队。

    3、人才培养

    在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教学团队是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实习的效果;保证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四、申报与立项

1、各系(部)根据发展实际申报组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跨院(部)组建;

2、申报时填写《南昌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经团队负责人所在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批准后,授予“南昌理工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点”称号。

五、教学团队管理

1、教学团队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实行带头人负责制。

2、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按照《南昌理工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的要求,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结项验收。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团队建设由所在院(部)负责监督、管理。

3、对于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学校将划拨专项建设经费予以支持。

4、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由团队带头人负责。经费使用按照《南昌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5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总结,学校将对各项教学团队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给予后期经费,不合格的要求在整改期内达标,否则将取消其建设。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南昌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