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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南昌理工学院学生专业转换的若干规定
日期:2012-10-17   浏览量:3044

关于重申南昌理工学院学生专业转换的若干规定

 

 

为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规范程序,细化管理,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对我校学生转专业做如下规定:

1、本办法适用于南昌理工学院统招本、专科在籍学生。

2、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有特殊困难,在维护公平的前提下,以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学生完成学业的原则进行转专业。

3、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及专业人数少不能成班,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可适当调整学生专业。

4、转专业原则上仅限于大一学生,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5、学生转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未经教务处同意,教育厅审批的转专业一律无效,将不予注册审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6、学生不能由专科录取专业转入本科录取的专业。

7、学生只能一次转换专业,不能跨大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音乐、美术)、体育类}转专业。

8、转专业程序:

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及填写南昌理工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流程如下:

本人书面申请→原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原所在学院院长(或授权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接收学院院长(或授权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学院教务处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核→教材服务中心核实教材情况→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