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教务处 > 学籍管理 > 管理文件
南昌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毕业证发放规定
日期:2012-10-17   浏览量:5478

南昌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毕业证发放规定

 

一、离校手续办理

1、学生因毕业等各种原因离校,必须在离校前规定期限内还清所借用的学校钱财、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2、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退学者和开除学籍者,应在决定宣布二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3、凡离校者都应到教务处领取《离校手续单》,并按《离校手续单》上所开列的单位,逐一办理,各单位要签字、加盖公章,最后交回教务处,方可认定离校手续已办理完毕。

4、学生自离校之日起,不再享受本学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二、毕业证发放

(一)发放条件

1、学生毕业时应对该生作全面鉴定,认真填写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两份,鉴定合格者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院长写出评语并签字。

2、学生离校前应办理离校手续,交清规定费用。

(二)学业条件

统招生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毕业证书。

(三)发证时间

统招生毕业证发证时间为7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