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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日期:2012-12-11   浏览量:2473

一、考试安排:

公共课考试:2013年1月12日~1月14日(考试安排见附件2)。

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2013年1月15日—1月17日(如安排不下,可放在1月12日~1月14日空档进行)。

二、考试时间:

上午第一场:8:10~9:50      第二场:10:20~12:00

下午:14:30~16:10   

三、考试试卷:

教务处从各教学院部命题库中抽取一份试卷,使用同一版本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使用相同的试卷。《计算机文化基础》试卷统一由计算机学院命题。

四、考试课程:

1、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未安排的公共课为考查课。

2、专业(基础)课由院部自行安排。

五、考试实施要求:

1、保持考试期间教室卫生。

2、每个考场2个监考老师,请监考老师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监考,要求考生单人单桌,填写好考场情况记录单。

3、考生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4、试卷装订要求严格按教务处考务科相关文件执行。锥子由各院部、校区自行采购。试卷封皮各院部、校区到总务处领取。成绩记录单、成绩分析单由各院部、校区秘书自行印制。

5、教务处、学工处、督导室和院部将加强巡考和考风考纪督查。

六、阅卷:

公共课、学科基础课阅卷由开课院部归口管理、流水作业。考试结束后,请学生所在教学院部第一时间将成绩记录单、成绩分析单、班级登分表连同考卷一起递交阅卷单位安排阅卷。

七、登分:

单科登分及总评成绩计算工作由阅卷单位完成,单科成绩记录单任课教师必须签字,成绩单不得涂改,由任课教师直接交各院部教务科长。由各院部教学秘书按班级汇总。各院部2013年1月23日前将本学期考试成绩汇总(电子版、纸质档案)报教务处学籍科。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系统(原则上在考试前完成),卷面成绩由阅卷教师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院部教学秘书不得代替,规定时间内未录入成绩所出现的后果由任课教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