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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修订专科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日期:2013-05-28   浏览量:1814

为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对专科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抓住鄱阳湖经济生态区发展建设这一良好机遇,落实我校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专科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完善。修订意见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专科教育应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技术型专业人才。

专科毕业生的培养规格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素质;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修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趋势,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人才质量和人才素质构成的新要求,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就业导向性。妥善处理好提高就业率和确保人才培养基本质量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才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全面发展

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在落实“能力本位”,强化职业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职业关键素质培养,切实做到“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专科教育的职业针对性

要以培养职业技能和职业关键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教学要根据学生就业面向,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基本规格要求,把握好理论教学、能力训练和素质培养之间的关系。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专科教育各专业,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岗位工作针对性和实用性,促进学生职业专业技能和职业关键能力的形成。

4、加强岗位实际工作能力培养

加强“工学结合”实践环节教学,加强生产性,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职业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关键能力。要考虑与职业资格考证相衔接,一方面明确提出本专业学生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专业介绍时应介绍相应职业资格考试要求,让学生在完成学业获得学历文凭的同时,有计划也有能力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切实推进“双证书”制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课程体系

教学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般1—3学期为打好专业基础和技能基础阶段;4—5学期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阶段,第6学期为实习阶段。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专业的课程,构建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相互配合,以技能培养为主线的模块化的课程体系。课程可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程。依据专科的专业实际需要,进行课程的选定,有必要学的课程要纳入,陈旧过时的或与专业关联不强的课程要摒弃,加强课程的及时更新。各专业课内总学时数(不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掌握在1600—1800学时。实践教学(含课内实验、集中实践及专业实习等)须占总学时比例不少于50%。

四、组织工作

专科教学计划修订的组织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必须在6月初完成所有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此次教学计划修订后,预计稳定2—3年,教务处将在两、三年后对教学计划进行再次审订。

专科教学计划修订完成后,从2013年新生开始实施。

附:2013专科教学计划样表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