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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4-05-22   浏览量:2591

各教学院部:

经学校研究,兹将本学期2011、2012、2013级学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本学期理论课程在第16周结束,第17周(6月9日—13日)为集中实训环节(或因教学期间集中实训所耽搁课程的补课,须报教务处审核)和考前学生自主复习周,各院系在本周内自行组织完成考查科目的考核。

3、各院系组织教师在第16周(6月3日—9日)将本科平时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体育考试(实践类课程考核)由体育学院自行安排在第17周完成。

4、请各教学院部于2014年6月6日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报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安排巡考。

5、201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教师阅卷、登分,把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各教学院部教务科一定要按要求对本院部教学文件认真进行检查、收集、整理、归档。

二、期末考试试卷

1、多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每位任课老师各命一套试卷,由教研室讨论定稿后,上报至少4份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的试卷,单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该任课老师命制A、B卷(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所有试卷必须提供电子版及参考答案。

2、要求:

(1)命题:阅卷评分、登分、试卷装订按照《南昌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每份试卷由教学院部各学科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认真审核签字,以示负责。

(3)试卷要依据教学大纲及命题双向细目表保证质量,合乎规范。

(4)各院部教学院长(主任)作为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的保密和质量。

(5)每份试卷打印一份,打印稿及电子稿最迟应于2014年5月25日前交教务处考务科。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4年5月22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2: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