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4-11-26   浏览量:3372

各教学院部:

经学校研究,兹将本学期2012、2013、2014级非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本学期2012、2013级非毕业班学生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训、节假日补课)在第17周(2014年12月26日前)结束,2014级学生所有课程(含节假日补课)在第18周(2014年12月31日前)结束,凡涉及到补课的课程须报教务处核实,已完成教学计划课时的课程不在补课范围之类。

2、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5年1月5日—1月13日进行,14、15号检查卫生,维修验收。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体育等实践类课程考核由体育等学院自行安排在第18周前完成。

3、请各教学院部于2014年12月26日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报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安排巡考。

4、2015年1月14日至1月18日,教师阅卷、登分,把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各教学院部教务科一定要按要求对本院部教学文件认真进行检查、收集、整理、归档。

二、期末考试试卷

1、多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每位任课老师各命一套试卷,由教研室讨论定稿后,上报至少4份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的试卷,单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该任课老师命制A、B卷(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所有试卷必须提供电子版及参考答案。

2、要求:

(1)命题:阅卷评分、登分、试卷装订按照《南昌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每份试卷由教学院部各学科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认真审核签字,以示负责。

(3)试卷要依据教学大纲及命题双向细目表保证质量,合乎规范。

(4)各院部教学院长(主任)作为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的保密和质量。

(5)每份试卷打印一份,打印稿及电子稿最迟应于2014年12月10日前交教务处考务科。

附件: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4年1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