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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6-12-05   浏览量:3725

各处室、分院:

经学校研究,兹将本学期2014、2015、2016级学生期末教学安排和考试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1、本学期2014、2015级学生理论课程在第16周结束;第17周(12月19日—12月25日)补法定假日(仅限10月3日、6日、7日)课时,17周按原课表上周一、周四、周五的课无需再填调课单,已完成教学计划课时量则不安排补课;第18周安排集中实训环节、考查课程考核和学生自主复习时间;2016级学生在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教学和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

2、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7年1月3日—1月8日进行,其中公共课安排在1月6日、7日,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思政课、体育实践课程考试由课程承担单位在12月30日前完成课程考核。

3、请各教学院部于2016年12月28日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报教务处考务科,以便安排巡考。

5、2017年1月9日至1月15日,教师阅卷、登分,把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各二级学院教务科须完成对本学期教学相关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期末考试试卷

1、多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每位任课老师各命一套试卷,由教研室讨论定稿后,上报至少4份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的试卷,单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该任课老师命制A、B卷(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所有试卷必须提供电子版及参考答案。

2、要求:

(1)命题:阅卷评分、登分、试卷装订按照《南昌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每份试卷由教学院部各学科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认真审核签字,以示负责。

(3)试卷要依据教学大纲及命题双向细目表保证质量,合乎规范。

 

(4)各院部教学院长(主任)作为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的保密和质量。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2: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公共课)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