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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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建设检查评估的目的和对象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最基本、最重要的内涵建设,是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评价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课程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的水平。因此对课程建设进行检查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和促进我院的课程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使课程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凡列入我院教学计划的课程原则上都应进行课程建设并分期分批参加检查评估。
二、课程建设检查评估的原则
1.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重在建设的原则。课程教学是高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都要为培养合格人才服务。通过课程建设检查评估,要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方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进行优质课程建设,系列课程建设(特色课程、重点课程)、课程教学内容整合和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教学质量高,有特色的本科优质课程。
2.坚持条件、过程、效果评价三统一的原则。在检查评估中,把教学条件作为课程建设的基础,把过程管理作为课程建设的保证,把实际效果作为课程建设的根本,三者结合,进行综合检查评估。
3.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估过程中,按照评估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尽可能地使评估标准趋于定量化,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
4.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测性兼顾的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易可行,便于操作。
三、评估等级
课程评估的结果分为优秀课程、合格课程和整改课程三个等级。
凡课程确定为整改课程,课程负责人所在系(部)应向教务处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凡课程评估为优秀者才能申报精品课程。
四、评估组织
学校设立课程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组,由教务处、督导室及有关专家组成。学校课程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组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院(部)的课程建设自评工作,并做好学校的课程建设评估检查工作。
各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根据《南昌理工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表》,对课程建设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和总结,自评出相应的得分,报各院(部)课程建设检查评估组审核初评。
各院(部)设立由院(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有关专家组成课程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组。负责本院(部)课程建设的自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课程建设检查评估工作组。
五、本方案自下发起执行,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参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