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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统招学生学籍档案相关证明流程
日期:2024-04-11   浏览量:112

已毕业统招生因单位要求需补充个人档案相关证明材料,应由单位出具办理公函,写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号、就读院系、专业、就读时间。需补充何种档案材料(如补充高考录取相关,需注明入学年份和生源地),加盖单位行政部门、档案部门或组织部门公章。

办理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理工学院理工大厦430室

联系人:毛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2137268

注:①若个人档案中缺失多项材料,可以在公函里全部列出教务处仅负责学籍档案补办或补充

办理人携带公函至办理部门,填写办理申请后方可出具。如系委托他人代办,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