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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试行)
日期:2012-10-16   浏览量:533

   教室是教师职业活动的主要场地,也是学生求知的重要场所。课堂教学状况是检验教风、学风好坏的重要标尺,并对教学质量产生直接影响。为了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规范。

    一、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相关学部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迟到、早退和旷课应与其平时成绩挂钩。学生旷课达课程计划课时总量1/3以上者,教师应取消其参加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考查)资格。

二、教师要严守教学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在授课时间必须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三、教师应服装整洁、仪表端庄;师生均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课堂。

四、体育课教师上技术课时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根据教学活动内容与运动量大小组织学生做准备活动,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使肌肉、韧带、神经等处于运动状态,防止学生因运动而受伤;运动结束后或下课前,要组织学生做放松运动,使肌肉、韧带、神经等恢复到正常状态。

五、教师上课前须备好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材、教案或讲义、授课班级学生名册等教学文件,提前到达教室做好准备,保证响铃后随即开始上课。

六、教师必须站立授课,发挥肢体语言的作用;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清晰流畅、生动文明,板书规范、工整。

七、科学、合理地运用多媒体教学,爱护教学设施设备,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仪器设备。

八、重视课程设计,理论联系实际,把握重点和难点,精心组织,师生互动,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九、调课、停课事先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十、禁止在教室内吸烟、用餐、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乱刻。

十一、尊重学生,倾听学生对教学的建议,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以高尚的师德风范影响学生,引导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思想观念。

十二、学校各级领导、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随堂听课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听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各院部应将本规范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告知师生员工,采取措施加以落实。教务处应加强对课堂教学规范情况的检查。凡有违反者,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