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2-10-16
- 点击:617
- 来源: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选用优秀的教材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材选用,避免教材选用的随意性,确保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进课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选用的范围
教材的选用首先应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具体课程的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应尽可能贴近教学大纲的要求。凡列入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的教科书(含讲义)之列。
二、教材选用原则
(一)适合原则
选用的教材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要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必须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对于我院双语教学课程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可比性强的学科、专业,其部分课程还应当适当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
(二)选优原则
要选用优秀教材,尤其要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重点教材、规划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对有优秀和重点规划教材而未选用的课程,必须由教研室写出书面理由,经系(部)同意。理由不充分或未履行该手续者,必须选用优秀教材(或统编教材)。
(三)更新原则
要结合学科的发展、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求我院理工类(如工程系、计算机系、电子系等)、经管类(如经济管理系)等开设的专业应尽量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其比例应达到80%左右。
(四)统一原则
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尽量采用同一种教材,如:《高等数学》(同一类别)、《管理学原理》、《电工电子技术》、《机械制图》、《有机化学》、《无机化学》、《计算机文化基础》等等课程。
(五)组织选用原则
选用教材应开课系(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教材科。如确无适用教材,需自编教材的,应按西学院教[2006]7号文《西昌学院教材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六)减轻学生负担原则
坚持一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如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须有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实施。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教辅材料。
三、选用教材评价
(一)建立教材选用评价论证制度
每学期各院(部)应利用教研活动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对同一课程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论证,提出课程教材的初选书目和备选书目,同时做好书面选用记载(包括备选教材种类、选用与否的评价说明等)。
(二)加强对教材的研究
根据学科的研究进展,进一步研讨现用教材的内容体系,分析教材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以便对今后的教与学起到指导作用。
(三)对使用进行质量评议
每门课一个轮次结束后,院(部)教研室在组织教师对新选用的教材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应组织学生对使用教材进行评议,了解教材使用的教学效果,分析其质量状况。
四、本规定由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