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社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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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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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是本着对培养大学生善于思考,善于钻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以及对社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为宗旨和目标的活动。为更好地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一)团队组建办法:

1、团队成员必须为我学院在读全日制学生。

2、学院组队:从各专业各年级的优秀学生中、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中通过严格选拔确定团队成员,由院团委老师或院团委聘请老师负责带队。

3、院系(部)组队

(1)以院系(部)为单位,由系(部)自行选拔优秀学生进行组队。具体形式视各院系(部)具体情况而定。每院系(部)团队数量为1-2个(大系可3-4个团队)。

(2)各社会实践团队总人数为5—20人。

(3)各社会实践团队均应有指导教师和带队老师各一名。指导老师为学院内老师,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须在老师指导下开展。指导教师一般由与本团队活动相关的专业老师或各系(部)团委(团总支)书记担任,带队老师一般由各院系(部)团委(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担任。

4、社团组队

每个社团最多组建一支社会实践队伍,由学院老师或社团指导老师担任该社会实践队伍的指导老师。

5、其他形式组队

未参加以上形式组队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联系实践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每一位学生每年都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二)团队实践过程管理办法:

1、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讲究实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2、团队成员应服从团队的安排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动,队员如退出实践活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团队核实,批准后方可离开团队。

3、合理使用经费,明确帐目。

4、与学院团委保持紧密联系,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学院汇报。

5、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应严格按照实践计划,将实践活动落实到实处,务必详细收集、记录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并作好实践日志记录,实践单位反馈书等材料。

(三)实践总结与成果评定办法:

1、学校召开社会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各院系通过设计宣传展板,包括图文资料,实践体会等形式公开展出本院系暑期社会实践成果。

2、学校根据成果展示、总结材料,给出综合评定,进行表彰总结。

(四)实践活动主要流程

1、联系确定实践地点

申报学校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地点,为便于联系,团队可到学校团委开具有关证明,然后自行与实践地联系,并最终落实相关事宜。

2、组建团队

3、制订实践方案

围绕实践主题,根据实践地实际需求,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学科优势,选定活动内容,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含行程安排、活动内容安排及团队成员分工等)。

4、审批

6月20日前后,学校团委组织对申报团队予以审批,确定各团队的前期经费资助金额。

5、会议动员

6月下旬,学校团委召开各实践团队领队、团长动员会议,下发有关材料,明确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6、新闻发布会暨团队授旗仪式

6月底,举行南昌理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暨团队授旗仪式。

7、开展实践活动

7月10日—8月20日,各团队根据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五)总结工作

1、材料申报

为保证及时全面总结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各重点团队务必于开学前向学校团委上报以下相关材料:

(1)实践调研成果(如社会调查报告、论文等)。

(2)团队总结报告一份。

(3)团队实践日记一份。

(4)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或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每人一份)

(5)至少五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要求比较清晰,电子版要求较高的分辨率),活动相关DV材料。

(6)接收实践单位评语。

(7)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

(8)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

(注:(1)以上材料版式要求一般统一使用A4纸、标题黑体3号字正文4号宋体或仿宋,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活动评比挂钩,希望各个团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2、经费审核报销(仅包括对于团委审核予以经费支持的团队)

各院系(部)于开学后将整理好发票,填写报账清单,到学校团委办公室审核报销,多退少补。

3、评奖表彰

9月底—10月初,学校团委将根据各团队实践计划落实情况,组织评审,并将结果报请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领导组批准,召开表彰大会,编辑暑期社会实践有关材料。

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之外,学校还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各种学生组织积极开展与专业学习、创业就业相配套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寒假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学生自觉参与社会活动、积极开展主题调研、每人撰写一份报告,使之贯穿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