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课程设计工作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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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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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运算、绘图、使用工程手册和技术资料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培养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课程设计需要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时间。教学大纲中应提出课程设计的项目和基本要求。要合理选编设计题目,编印设计指导书,教师要加强辅导。

二、选编设计题目

课程设计题目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一般可以假拟,但必须具有典型性,既要与教学上的要求相适应,又要基本上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全班可作同一题目,但是全班学生不能是同题同参数,课程设计的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系主任审批。

三、课程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是学生进行设计的依据,其内容包括:设计题目;设计方案说明;设计的原始技术数据;设计的主要内容;设计的制图部分;编写设计说明书。

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教研组长审核,系(部)主任批准,印发给学生。

四、课程设计指导书

凡进行课程设计都必须由任课教师编写设计指导书。设计指导书内容应包括:设计的目的和要求;关于设计的步骤、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方法等,也应给予必要的提示。设计指导书需经教研组长审定,然后印发给学生。

五、课程设计的工作计划

选定设计课题后,任课教师应提出课程设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设计的时间安排,设计任务的分配,设计的准备工作以及端正设计思想的教育等,一式二份,报院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六、课程设计的指导

课程设计的指导由任课教师负责。主要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解决问题。着重解答学生经过认真思索而不能解决或者发生争议的问题。要着重培养和考查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纠正学生在设计中发生的错误,以个别辅导为主,必要时也可集中讲解。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每个设计步骤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教师事先应有充分准备,对设计课题的主要理论计算先行实践,以防措手不及。

七、设计说明书

在设计基本完成以后,教师应指导学生编写好设计说明书,说明书要求以计算为主,并适当阐明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以及有关问题的简要介绍。文字简明、通顺、整齐清淅,并按合理的顺序及规定的格式缮写,计算部分要求计算正确、完整,只需写出计算公式,代入有关数据直接得出结果,不必写出全部运算和修改过程。说明书中应附有与计算有关的必要的简图。说明书内容的顺序为:目录;设计任务书(应装订入原发的任务书);设计方案的拟定及说明;各个部分的计算;设计小结。设计说明书由指导教师择优推荐存入资料室(2-3份)。

八、成绩考核

课程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设计图纸、说明书质量和独立工作能力及答辩情况综合而定,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课程设计不及格者允许补做。

九、课程设计应在指定教室进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要影响其它班级上课。要遵守作息时间,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实行坐班制。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