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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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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
为加快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实施“江西省民办高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赣教规划字[2013]1号文的精神,学校决定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支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骨干教师,培育一批学术领军人才,以解决我校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优,教学科研能力不强等问题,进而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1、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以促进新聘教师尽快胜任岗位要求为目标,组织他们在一年内参加集中培训,使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基础知识、丰富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技能和教学方法。原则上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2、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以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为目标,通过网络培训、集中培训等项目,帮助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了解学科发展与学术前沿。根据各个项目安排情况全年进行。
3、“双师”教师素质拓展培训,以培育“双师型”教师为目标,通过国内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国外培训等形式,帮助教师掌握实践技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安排在暑期、寒假进行。
4、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以培育中坚力量和学业术精英为目标,选派骨干教师至国内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研修(分半年期、一年期),通过访学交流等形式,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安排在9月份之后进行。
5、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
以提升高校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根据教学、科研、师资管理等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特点,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管理干部培训班,促进学院管理队伍建设,推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安排在学期结束之前一周进行。
三、报名时间
1、各具体培训项目和时间等教育厅安排,学校另行通知。
2、各学院将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报名汇总表分类分别上报:
参加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报名汇总表于4月25日前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胡晶,电话:0791—82137986。
参加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双师”教师素质拓展培训、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报名汇总表于4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91—82137266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本部门本学年的工作和教学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参加各类培训的人员,并做出具体培训计划,逐步逐年的安排教师参加各类培训。
2、凡接受培训的教师,必须根据各培训项目要求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并在培训结束后至少在我校服务满三年。
五、实施经费
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经费从教育厅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教务处 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