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 >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统招学生学籍注册及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通知
日期:2013-08-18   浏览量:1871

各处(室)、院部、校区:

为了加强我院统招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注册等工作,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的规定,现将有关学籍注册工作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安排,我校2014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采集时间分个时间段进行,于9月5日----6日安排科毕业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本科毕业生于11月份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集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工处负责学费催缴工作,保卫处负责现场秩序。对于未缴清学费的同学一律不予安排图像采集,不予办理毕业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9月5日前不缴清学费的学生,学校将暂缓学籍学年注册,因暂缓学籍注册而推迟办理毕业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需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图像采集组织工作,并抽调1—2名人员作为协理员,配合作好学院的图像采集工作,并保证拍摄场地的安静。各学院抽调同志与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的同志组成本校“图像综合信息采集工作组”。

各学院务必于8月23日前将图像采集负责人和协理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教务处学籍科。

4、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规范性要求高,是一项很严肃细致的工作。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确保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