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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3-11-25   浏览量:3010

各教学院部:

经学校研究,兹将本学期2011、2012、2013级学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本学期理论课程全部在第17周结束,第18周(12月28、29日、1月2、3日)为集中实训环节和考前学生自主复习周,各院系在本周内自行组织完成考查科目的考核。

3、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于2014年1月6日—1月8进行,见附件1;公共课考试安排见附件2;体育考试(指实践类课程考核)由体育学院自行安排在第17周完成。

4、请各教学院部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教务系统中课程教学任务,30日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报教务处教务科。

5、2014年1月9日至1月12日,教师阅卷、登分,把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各教学院部教务科一定要按要求对本院部教学文件认真进行检查、收集、整理、归档。

二、期末考试试卷

1、多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每位任课老师各命一套试卷,由教研室讨论定稿后,上报至少4份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的试卷,单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该任课老师命制A、B卷(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所有试卷必须提供电子版及参考答案。

2、要求:

(1)命题:阅卷评分、登分、试卷装订按照《南昌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每份试卷由教学院部教务科长(秘书)和教学院长(副院长)认真审核签字,以示负责。

(3)试卷要依据教学大纲及命题双向细目表保证质量,合乎规范。

(4)各院部教学院长(主任)作为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的保密和质量。

(5)每份试卷打印稿及电子稿最迟应于2013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处考务科。

附件1.doc

附件2.doc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