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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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全过程监控与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现就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各分院院长为组长各分院二级督导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并组织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项检查。
二、各分院要在2014年 3月 18 日以前组织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中期检查,每位同学务必于2014年3月10日前填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登记表(教务处网站下载)送给自己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交分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毕业论文自查表不能按时上交及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情况都将影响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三、各分院检查时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找出问题,及时整改。对那些不主动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涣散、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已完成的论文(设计)质量低劣、内容大部分雷同、抄袭严重的学生,要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各分院中期检查自查报告须于2014年3月1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教务处将根据各分院自查情况,组织人员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抽查时间暂定2014年3月18---3月22日,抽取学生临时通知。凡未通过学校抽查的,不得参加答辩。
教务处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