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2014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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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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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本以来,我校一直努力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并于2012年修订了切合应用型人才发展目标的培养方案,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这一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专家组的认可,同时专家也为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中长期(2010—2020)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体现《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9号)及应用技术性大学联盟有关要求,结合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和学校发展转型需要,为江西省及区域经济建设输送更多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针对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在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基础上,决定对现行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提出了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为目标,以新时期教育改革为手段,认真调查研究人才培养的新特点和新要求,本着“夯实基础、强化应用、对接市场、服务地方”的原则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强化教学过程质量体系监控,努力构建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特色鲜明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
    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关系,在重视知识传授和输出的基础上,要加强专业应用技能的培养,拓宽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建构起可适应终身学习及社会发展变化所需求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结构。

2、课程体系优化原则

要在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必要、集约、最佳”的要求,对课程体系进行全面的集成、精简和优化;调整课程结构,适当减少课内学时和理论学时,增加课外学时和实践学时;更新教学内容,压缩课程总学时,摒弃陈旧课程,吸纳新型课程、行业课程;要以专业为导向,注重课程间的逻辑延续性和整体结构完整性,构建技术逻辑课程体系。

3、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

坚持实践育人导向,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将实践教学环节贯彻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不断线、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实验、实训加实习的“三实”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师生互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1. 立足区域行业需要,突出“平台+接口”特色

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坚持立足江西,面向长珠闽,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紧密结合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平台+接口”模块构建课程。各专业课程设置严格实行“3平台+接口”的课程模块,3平台即通识课平台、学科基础课平台、专业主干课平台,接口即职业方向任选接口,其中职业方向任选接口是整个培养方案的特色体现,与就业岗位对接,可以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设计和调整(包括方向和课程),也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或订单内容)专门设计。

  • 培养规格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的理想抱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具有健康体魄,自信自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一定的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从事某行业所必须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

5、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具有持续发展的自觉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 具体要求

1、学制、学分和学时

标准学制为四年。总学分文科类专业控制在165—170学分,理工科类专业控制在175—180学分;总学时文管类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300以内,理工类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400以内。

2、学分计算

课堂教学(含实验、上机及听力)学分一律按照16学时折算1学分,教学计划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课程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等)每周计1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数为0.5的整倍数。

3、教学时间安排

每学期教学时间为16周,考试1周;周学时安排必须控制在25学时之内,凡1学分及其以下学分的课程可以在学期的某一时段(如前8周或后8周)安排教学;鼓励教师改革课堂教学设计,引入“翻转课堂”,减少讲授,增加讨论、实践,提高学生学习自主性。

军事理论安排在军训期间完成,共计2学分;形势与政策按讲座、视频等形式完成,共计2学分;毕业论文一般为8周,毕业设计可适当增加时间。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或结合实习进行。

4、课程类型与结构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职业方向选修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通识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必修课程主要为思想政治课、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体育等课程;公共选修课分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哲学类、艺体类、经济管理类、语言文学类等。

学科基础课包括一级学科类必修基础课程及小学科内基础课,包括大学物理、机械制图、电工电子技术、线性代数、概率论等基础性课程,其中大学物理归口电子与信息学院管理。

专业主干课即各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须开设的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各专业课程原则上应包含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所列出的核心课程。

职业方向任选课即各专业结合行业、职业现状开始的选修课程。每个专业至少应包含两个以上职业方向选修模块课程,设置时要体现专业性、应用性和地方性,要适合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需求;专业方向选修课要求指定在第七学期开设4—5门。

集中性实践课程包括入学教育、军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与公益劳动、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素质拓展(第二课堂)等,其中素质拓展(第二课堂)要求至少选修满6学分。

  1. 课程学分比例控制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选修课(含公选课、专业限选课和职业方向任选课、素质拓展)学分应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5%;列入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学分(含课内实践、实验和集中性实践环节)的比例,文管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30%,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40%,艺术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的50%。

五、组织实施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是一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要教学改革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的指导性意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校外调研和校内研讨的力度,认真调研、充分酝酿、仔细论证,在征求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生源质量、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和毕业生走向等实际情况,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体系,避免随意性,以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修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由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并签字,一式两份,与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经学校审定通过后正式执行。

3、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4、人才培养方案保持相对稳定。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门课程、教学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开课单位等均不能随意变动。各学院要根据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学任务,无权随意调整或修改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及实验、实践等教学环节。确因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调整修改的,须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动理由及调整方案,经教务处初审后,报分管副校长批准后方可施行。

5、本次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自2014级学生全面执行。

附件:2014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