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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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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质量工程”的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教学管理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管理能力,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校务委员会意见,学校拟逐步探索建立教学管理人员培训的有效机制,现制订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院系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及各类教务管理人员、教务处全体人员。

二、培训形式

讲座、报告和调研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学习:教学管理工作实务方面的培训

1、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2、学籍管理知识

3、教学质量工程

4、教务管理系统

(二)分散学习和校外调研内容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形势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工作思考。

2、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使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体现出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3、制约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破障碍的措施。

4、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

5、学校应如何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服务体系、长效的投入机制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各项工作的积极性。

6、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现状及其改革的重点、难点。

7、其它与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面的有关知识。

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1、组织形式:按照提高认识、针对性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学习。集中学习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分散学习采取自学的形式,校外调研可采取灵活的组织形式,按学科、专业相近的原则在自愿的前提下自由组团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

2、时间安排:集中学习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或按照省教育厅、教育部规定时间安排;分散学习和校外调研可根据工作情况各自安排;交流及总结会安排在8月份。

五、经费

1、集中学习的经费由学校统一安排。

2、校外调研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据实报销。

六、基本要求

1、集中学习期间,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不得无故缺席。

2、学习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撰写1至2份学习报告或学习心得,以用于总结会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