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课程代码编制说明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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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由8位组成,其编码分解如下:
1、第一和第二位表示开课单位号。我校开课单位号分配如下:01公共基础教学部、02计算机科学学校、03机电工程学校、04电子信息科学学校、05经济管理学校、06外国语学校、07艺术学校、08传媒学校、09生物环境工程学校、10建筑工程学校、11航天航空学校、12体育学校(含军事理论)、13政法学校、14人文学校(含心理咨询中心)、15太阳能工程学校、20招生就业办
2、第三、四位表示专业序号:各学校按专业开设时间先后排序,如经管学校,工商管理专业为01,市场营销专业为02
3、第五、六位表示课程类别:01表示公共基础平台课程,02、03表示学科基础课程、04表示专业主干课、05表示职业方向课,06表示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4、第七、八位表示课程名序列号:00—99
同专业内不允许出现课程同名现象,如因学时学分不同,应在课程名称上加以区分;同一学科类不同专业中的相同课程要求课程编号一致。
所有课程的代码、名称、学时和学分要规范设置,尤其是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名称统一由开课单位提供,其他学校不得擅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