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毕业证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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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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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校手续办理
1、学生因毕业等各种原因离校,必须在离校前规定期限内还清所借用的学校钱财、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2、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退学者和开除学籍者,应在决定宣布二日内办理离校手续。
3、凡离校者都应到教务处领取《离校手续单》,并按《离校手续单》上所开列的单位,逐一办理,各单位要签字、加盖公章,最后交回教务处,方可认定离校手续已办理完毕。
4、学生自离校之日起,不再享受本学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二、毕业证发放
(一)发放条件
1、学生毕业时应对该生作全面鉴定,认真填写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两份,鉴定合格者辅导员(班主任)、各学院院长写出评语并签字。
2、学生离校前应办理离校手续,交清规定费用。
(二)学业条件
统招生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者,毕业论文(设计)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毕业证书。
(三)发证时间
统招生毕业证发证时间为7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