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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关于实行教考分离的实施办法(试行)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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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 强化任课教师的责任心,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考试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改进学风、教风,营造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考分离是指承担考试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为自己的授课对象出考试试题,而由有关部门指定的教师出题或从题库抽题的一种考试形式。

二、教考分离的适用范围

1、全校性的必修考试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以及院系内的必修考试公共课和院部有条件进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均属于教考分离的范围。

2、其它课程按各院所开设考试课程总数(除上述课程外)的30%进行,具体科目由院系决定,但院系每学期不得少于二门,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命题及阅卷、评分

1、所有实行教考分离的考试科目均由相应教研室主任委派非该课程主讲教师,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并同时上交至教务处考务科。

2、有试题库的课程,尽量在库中抽取试题。

3、阅卷前,由任课教师评定学生平时成绩,并交教研室主任。

4、阅卷由各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采用闭卷、流水作业的方法,根据评分标准认真阅卷,并统计成绩。

5、实行教考分离课程学生成绩评定按下式计算:

C=0.3C1+0.7C2

式中,C1为该生该课程的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评定,必须有据可查;C2为考试成绩,由教研室主任根据阅卷统计结果评定。

四、组织管理

1、各院、教研室应加强对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的督促与检查,加紧建设相应的试题、试卷库。

2、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前应将所用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教务处考务科。

3、试卷由院系教务科送教务处考务科进行审阅,再由教务处考务科组织各院系印刷。在考试前由学院秘书领取试卷并分发至各监考教师。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听考题内容,出题教师要严守秘密,杜绝泄题事故的发生。

4、考试结束后,各相关教研室应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及时总结。

5、教务处可对所有实行教考分离课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从全校专业课中随机确定教考分离的课程,并通知相关院系作好出题的准备工作。

6、试卷由各学院保存。

五、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