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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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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工作精神,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宗旨

学科竞赛宗旨是为了丰富校园学术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多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二、竞赛类别与范围

国家级竞赛: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竞赛。目前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CCTV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等。

省级竞赛: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目前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电子商务、英语演讲等竞赛。

校级学科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由各级学术团体、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不包括技能考级类竞赛)。

三、竞赛组织和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及各学院教学院长为成员的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竞赛基地的认定采取所在学院申报,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方式。校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由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协调,学科竞赛基地承办;校级学科竞赛,由竞赛涉及的院系协调。

四、组织程序

1.宣传发动:宣传竞赛知识,安排竞赛讲座,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2.公开选拔:通过校级竞赛,公开选拔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参赛选手;

3.强化培训:选派富有经验的教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强化培训;

4.组队参赛:根据参赛选手的优势特长合理组队,由组委会成员担任领队,竞赛基地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5.总结表彰:比赛结束进行总结交流,表彰获奖团队、个人及其指导教师,评选年度优秀组织奖。

五、课时及奖励办法

1、第一类创新设计性比赛辅导基准课时为60学时,凡参赛团队或个人在竞赛中取得一等奖,奖励60课时;获得二等奖,奖励40课时;获得三等奖,奖励20课时。(如同时获得几种等级的奖励,按最高一项计奖励课时)

2、第二类技能操作性比赛基准学时为30学时,凡参赛团队或个人在竞赛中取得一等奖,奖励30课时;获得二等奖,奖励20课时;获得三等奖,奖励10课时。(如同时获得几种等级的奖励,按最高一项计奖励课时)

3、第三类基本技能性比赛基准课时为20学时,凡参赛团队或个人在竞赛中取得一等奖,奖励20课时;获得二等奖,奖励10课时;获得三等奖,奖励5课时。(如同时获得几种等级的奖励,按最高一项计奖励课时)

六、竞赛组织奖

学校每年度评选一次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凡积极推荐、合理组队或全力承办并取得良好成绩的部门或学院,均可提出申请,由学科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审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