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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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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促进多媒体授课规范化,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是指利用计算机等技术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达到最优化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手段。
第三条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各学院各本科专业所开设的必修课,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应达到40%以上。广大教师要积极学习和掌握多媒体教学手段,积累和建立课程资料库。
第二章 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
第四条 多媒体课件是指教师或多媒体制作人员,根据脚本设计的内容,应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信息而形成的一套适合于教与学、包含有多种媒体信息的辅助教学软件。根据课件运行的途径,多媒体课件可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WORD文稿或电子版教材不属于多媒体课件,运用WORD文稿授课不属于应用多媒体授课。
第五条 多媒体课件必须正确表达学科的知识内容、反映教学过程和教学策略,体现教师的学术造诣、讲授思路、教学风格、教学经验。多媒体课件制作要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精益求精,并至少应具有如下功能之一:
(一)助教功能。体现课程特点和内在规律,突破原有教学模式的全新的助教功能,帮助教师讲授一门完整的课程;
(二)助学功能。激发学生学习激情,发挥学生内在潜智,学生能够利用它系统地(或有选择地)在网络上(或在单机上)自学一门课程。
(三)测试功能。在学生学习完部分或全部课程内容后能够进行自我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第六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基本要求:?
(一)课件授课主要解决用语言难以表述的复杂结构、运动过程、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问题,或展示辅助课堂教学内容的图片、表格、影视资料和历史画面等,文字应是提纲挈领式的。
(二)课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课件页面帧数要恰当,每帧所用颜色不宜过多,各章节前景色和背景色选取应特别注意显示的清晰度,保证视觉效果。
(四)文字应简练、规范,字号要适当,图形、图像清晰,重点、难点处要突出标明,宜动态显示的尽量动态显示,保证视觉效果,保证教室后排座位的学生能看清。?
(五)课程容量应适合学生的接受程度,避免大容量的灌输。
(六)要有导航和互动功能,以便教师灵活驾驭教学内容,师生互动开展教学活动。
?第三章 多媒体教学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教师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应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不能终止上课,应转换为板书继续授课。
第八条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使之有助于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要根据课程内容的逻辑体系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步逐帧、逐条、逐行、甚至采用打字效果逐字显示多媒体课件,使学生能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让学生有思考和适当的做笔记时间。必要时用板书配合,特别是理工科涉及推导等内容,教师应将屏幕显示和适当板书结合起来授课。?
第九条 原则上要求教师站立授课,有条件的最好使用电子笔引导学生视线,集中学生注意力,避免面对电脑显示器“照屏宣科”、“只见屏幕不见教师”的现象;要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的主动作用,增强授课的表现力、感染力。?
第十条 为了保证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听课,便于课后复习和自学,巩固和扩展课堂讲授内容,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学生可下载、拷贝教师制作的多媒体课件。
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第十一条 申请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教师,须在每学期第十五前将课件在教研室内部进行演示,经教研室讨论同意和院部领导审批。各教研室和学院应按照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对多媒体教学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日常检查,对学生意见大、效果差的多媒体教学,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改进,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 多媒体课件研究与制作是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的立项研究与制作,具体办法参照学校教改课题的管理办法进行。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手段研究,组织观摩教学,推动多媒体课件不断完善,提高多媒体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学校督导工作人员有责任对教师使用多媒体授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授课效果不好的多媒体课件,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教务处要经常对多媒体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资产处、总务处要配合教务处及时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果。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本办法,爱护多媒体教学设施,保证多媒体教学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