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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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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室管理,合理使用教室资源,保证教学运行的有效组织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制定本办法。
一、教室管理原则和要求
(一)本办法所称教室指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语音室、画室、各专业专用实训室等。
(二)为加强教室管理,合理使用教室资源,保证教学运行的有效组织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制定本办法。
(三)由资产处负责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的财产清点,教室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与卫生保洁,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语音室、计算机机房、各专业的专业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场所的统筹协调管理。
(四)全校教室由后勤处统一编号。全校教室内的课桌椅、讲台、黑板等教学设施和卫生清扫用具等,由后勤处统一配置。
(五)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教室卫生状况,实训中心要定期对教室设备进行维护,后勤处要定期清点教室财产,对人为造成教室设备、财产损坏的按照学院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六)全校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调配。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对教室的需求及其变化,向各二级学院统一分配、调整或重新分配教室。
(七)临时使用教室,各单位(含非教学单位)应提前一天向教室使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负责登记、报教务处备案,并开具统一的教室使用通知单,使用单位可持该教室借用通知单通知教室管理员开放。
(八)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教室使用(包括借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率不高或挪作他用的教室全部纳入教务处管理或调剂给其他部门使用。所有已借用教室,如遇学院统一安排活动,以学院活动为主,必要时暂停借用。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教室从事下列活动:
1.违背国家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活动。
2.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
4.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5.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邪教活动,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德的活动。
6.未经批准的商业宣传活动、各类讲座、培训班等。
7.不符合教室使用功能的活动。
8.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十)学院普通教室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用于日常教学或学生自习。双休日、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开放时间。
二、教室使用管理
(一)使用教室时要爱护室内设备,不准乱拆乱卸、乱涂乱画。原则上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活动桌椅、教师讲台,如确需挪动,使用完毕后应将还原,以保证后续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损坏教室设施者,除按有关规章赔偿外,并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自觉维护教室的环境卫生。禁止在教室内吸烟,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教室,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教室内使用大功率等非固有的电器用品。
(三)自觉维护教室的文明环境。禁止在教室及其周围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得穿背心或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裤(裙)、拖鞋进入教室,严禁赤脚、赤膊进入教室。
(四)自觉节约利用教室资源,最后离开教室者必须做好关灯、关闭门窗等事项。要爱护桌椅、黑板、门窗、玻璃以及各种电器设备、教具等设备,严禁橇门、砸窗、损坏照明设备,违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在使用教室前如发现门窗、电器等设施损坏、丢失,应及时向后勤处报告,以便追查责任。
(五)非教学活动需要教室的,应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为原则,若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教务处、二级学院有权拒绝安排。
1.学生社团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播放视听材料等活动在多媒体教室举行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举办单位、使用日期,经主办者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教室管理使用二级学院安排教室,并通知多媒体教室管理员。
2.校内相关职能处室需使用教室的,须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供相关计划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协调解决,并通知二级学院和教室管理员开教室。
3.借用单位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完好,活动结束后,由教室管理人员负责验收。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注意以下事项:
1.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到上课的多媒体教室熟悉操作方法。
2.每次使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和分管二级学院,并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相关设备。
3.严禁在多媒体教室的电动屏幕上写画,保持屏幕整洁。
4.第二节课下课和第六节课下课时关闭电灯、电风扇、投影仪、功放和计算机;第四节课下课和第八节课下课时必须关闭电灯、电风扇、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将设备放回原处,切断电源,锁好控制柜。
5.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二级学院统以及设置、修改二级学院统的运行命令和安装各种与教学活动无关的软件。
6.上课结束后应及时拔走U盘、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及教师的研究成果或其它有用信息不得存留在计算机中,避免引发教学事故或造成损失。
7.学院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教室听课或自习。各二级学院和教室管理人员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保卫部门处理。
三、教室设施管理
1.二级学院行政秘书负责教室设施的日常卫生、整洁、安全等检查组织维护;教室设施包括教师讲台、学生课桌椅、黑板、黑板擦、玻璃、门窗、窗帘、电灯、电铃、电源插座、开关、电扇、空调等。实训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含软件二级学院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校内实践场所由实训中心负责管理。
2.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前将教室使用分配安排表下发到各二级学院,并抄送给各职能部门,课表发生异动或有教室调整等情况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室管理员。教室管理员应及时给使用教室的人员提供教室和有关设备,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3.教务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领采购粉笔、板刷等教具。
4.教室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已排课的教室提前10分钟开门。上、下午及晚自习后,检查门窗、卫生、整洁,按时关门,对教室设施的损坏和损失情况要及时维修和统计,对违反本管理与使用办法者要进行劝阻,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逐级报告学校人事处、抄送教务处,由人事处绩效对其作出严肃处理。二级学院实验员要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需要添置、更新设备则需递交教研室主任核验,向二级学院院长办公例会提交申请,形成书面材料报资产处,抄送教务处实训科,资产处组织维修、申购。
四、其他
教室使用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申请使用教室前的审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教室从事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的活动。若有违反,对相关单位进行全校通报或处理。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