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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大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成绩认定办法
日期:2017-11-13   浏览量:882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学习英语、计算机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英语、计算机实用水平,学校鼓励学生参加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使学生《大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这两门课程的校内考核成绩与参加应用能力考证成绩更好地协调一致,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的取得

(一)《大学英语》课程为非英语专业学生的通识必修课。学生参加每学期期末举行的《大学英语》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该门课程成绩;成绩不合格的,参加下学期期初举行的《大学英语》课程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考试成绩记为60分。

(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如通过了以下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可凭相关的证书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或将这些考试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

认证与颁证机构:教育部考试中心。

2.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含B级);

认证与颁证机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

认证与颁证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三)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通过以下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可凭相关证书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或将这些考试成绩作为该门课程成绩: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考试三级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

二、《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成绩的取得

(一)《信息技术基础》课程为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学生参加每学期期末举行的《信息技术基础》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该门课程成绩;考试不合格的,参加下学期期初举行的《信息技术基础》课程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考试成绩记为60分。

(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如通过了以下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可凭相关的证书申请免修《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或将这些考试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

1.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OfficeXP中级或高级操作员;

认证与颁证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

认证与颁证机构:教育部考试中心

(三)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如通过了以下考试并获得相关证书,可凭相关证书申请免修《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或将这些考试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

三、申请免修程序

通过了相关考试并获得证书的学生,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免修《大学英语》或《信息技术基础》课程的申请,提供参加相关考试的成绩证明等有关材料,经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查,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免修该课程并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考试成绩记为75分,并注明“免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