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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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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给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需要,南昌理工学院决定2021年开展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 |
招生计划 |
1 |
030101K |
法学 |
二年 |
法学 |
25 |
2 |
050201 |
英语 |
二年 |
文学 |
25 |
3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二年 |
工学 |
25 |
4 |
080902 |
软件工程 |
二年 |
工学 |
25 |
5 |
081001 |
土木工程 |
二年 |
工学 |
25 |
6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二年 |
管理学 |
25 |
7 |
120203K |
会计学 |
二年 |
管理学 |
25 |
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二年 |
管理学 |
25 |
合计 |
200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三、报考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7月10日12:00
2、报名办法及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7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发送至教务处邮箱:nclgjwc@163.com。
(1) 下载附件《南昌理工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电子版和签名后的扫描版),电子文件名“姓名+报名表.pdf”。
(2) 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电子文件名“姓名+身份证.pdf”;
(3)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电子文件名“姓名+学历学位证书.pdf”;
(4)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公章)电子扫描件,电子文件名“姓名+成绩单.pdf”;
(5) 本科期间所获奖项证书电子扫描件(与报名名表对应,最多3项),电子文件名“姓名+获奖证书.pdf”;
(6) 以上材料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并统一压缩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及录取
1、我校根据学籍、学位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线上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10日—7月15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公告。
2、各学院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对于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缺额情况,遵循考生意愿,由考生填报备选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第二次考核。按照考核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公告。
4、全校拟录取名单将在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南昌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相关考生获得正式录取资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
3、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监管保障机制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及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说明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我校教务处网站、“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是我校发布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官方平台。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英雄大道901号
邮政编码:330044
学校咨询电话:教务处0791—82143688、82137288
招生办:0791-83891958、82143608(传真)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0791-82050101、82050180(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0888、83809888
教务处网址:http://jwc.nut.edu.cn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