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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12-04   浏览量:5177

各院(部)、处(室):

经学校研究,兹将本学期2017、2018、2019、2020级学生期末教学安排和考试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1、按照学校校历及教学计划进程安排,2017级本科、2018级专科教学及考试安排在12月6日前完成。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课程教学在第17周(12月31日)前结束,第18周(2021年1月8日)未完成教学计划国庆补课、集中实训、考查课程考核及学生自主复习;2020级本专科生课程教学及考查课考核均在第18周结束,学生自主复习。

2、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21年1月9日—1月15日进行,其中思政课安排在1月13日,由二级学院组织完成。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高等数学等公共课安排在1月14—15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二级学院配合完成,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3、请各教学院部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报教务处教务科,以便安排巡考。

4、2021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教师阅卷、登分,把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各二级学院教务科须完成对本学期教学相关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期末考试试卷

1、多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每位任课老师各命一套试卷,由教研室讨论定稿后,上报至少4份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的试卷,单教师教学的课程要求该任课老师命制A、B卷(难易度相同、题目不同);所有试卷必须提供电子版及参考答案。

2、要求:

(1)命题:阅卷评分、登分、试卷装订按照《南昌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2)每份试卷由教学院部各学科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认真审核签字,以示负责。

(3)试卷要依据教学大纲及命题双向细目表保证质量,合乎规范。

(4)各院部教学院长(主任)作为本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的保密和质量。

(5)每份试卷打印一份,打印稿及电子稿最迟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审核完成后直接按规定时间印刷,印刷期间不得携带未经审核的试卷进入印刷室。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