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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统招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7-11-14   浏览量:278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7号)文件精神和《南昌理工学院学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秋季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2017年秋季统招入学本专科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转入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一次性“转专业”手续;
    2、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同一层次、同一批次、同一高考门类中进行,不能跨文、理、艺、体高考大类“转专业”,艺体类特殊专业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
    3、学生数未满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转出申请。

    4、“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

    5、教学资源紧张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学生转入;

    6、转出、转入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材料由转入学院教务科于11月28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理工大厦430办公室);
    7、未按正常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私自转专业的,学生学籍信息不能注册;

    8、转专业的学生参加完本学期的期未考试,下学期到转入班级上课。
    8、“转专业”时间为11月13日—11月28日。

                                    

    附件:1、南昌理工学院本专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试行)

       2、南昌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10日